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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建國初期,我國政府就開始重視食品安全問題。經過幾十年的努力,特別是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頒布以來,食品衛生狀況有了明顯的改善。盡管如此,我國食品安全問題仍很多問題。
(1)微生物造成的食源性疾病問題,致病微生物引的食物中毒現象大量存在。
(2)化學污染帶來的食品安全問題,化學污染素主要包括農(獸)藥殘留、環境污染物(如英)和生物毒素(如細菌、霉菌毒素)等。
(3)食品加工生產過程造成污染問題,食品加工生產過程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主要包括生產加工企業未能嚴格按照工藝要求操作,微生物殺滅不完全,導致食品殘留病原微生物或在生產、儲藏過程中發生微生物腐敗而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超量使用、濫用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物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和應用新原料、新技術、新工藝所帶來的食品安全問題。另外,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問題、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問題、輻照食品的安全性問題等也已引起學術界的普遍關注。
(4)違法生產、經營帶來的食品安全問題,無證無照非法生產經營食品問題依然嚴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法律意識淡漠,重生產輕衛生、弄虛作假、濫用食品添加劑、出售過期變質食品等,給食品安全帶來很大隱患。
(5)衛生執法部門存在的問題,食品衛生執法與管理部門職能交叉、重復-效率低下,執法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以科學為基礎的立法及執法模式尚未完全建立,執法力度需要加大,基礎監督、檢驗隊伍素質和技術水平有待提高,全社會食品安全的參與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對這些問題采取的對策與建議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提高食品安全領域的科技水平重點從關鍵檢測技術、危險性評估技術、關鍵控制技術和食品安全標準等方面進行攻關研究,不斷提高國家食品安全領域的科技水平和創新能力,為國家食品安全控制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2)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的建設認真研究、修訂、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加快與國際標準接軌的步伐,全面提升國家的食品安全的標準化水平,增強食品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積極應對WTO的挑戰。
(3)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食品安全管理控制體系積極吸納國際先進的食品安全管理經驗,將監督管理的重點從最終產品的檢測過渡到生產經營的全程控制。種植與養殖階段應推動實施良好農業操作規范;生產加工階段實施良好衛生操作規范和危害分析關鍵控制點計劃;流通階段要進一步嚴格食品市場準入制度和加強食品市場的監督管理,加強食品追蹤監測和對食源性疾病的控制;消費階段應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教育和全社會參與意識。
(4)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與監測體系建立國家食品安全信息與監測網絡體系,重點建立食源性疾病與危害的監測、溯源與預警系統,以及環境污染物監測體系、危險性評估體系、食品安全控制體系等,并積極與有關國際食品安全組織進行必要的信息交流與溝通。
(5)加大食品市場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力度通過行政執法與公安和司法等部門的聯合,進一步加強食品市場的監管力度,從源頭、生產、流通、銷售各環節控制食品的污染,加大對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責任企業和責任人的懲罰和打擊力度,健全市場管理和食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產成品市場準入制度和不安全食品的強制返回制度,確保消費者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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